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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鉴定”周老虎?别高兴得太早! [原创 2007-12-20 22:22:38]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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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时,国家林业局动植物保护司司长卓榕生在新闻发布会上称:“12月9日,国家林业局已要求陕西省林业厅本着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对公众负责的态度,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对周正龙所拍摄的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依法进行鉴定,并如实公布鉴定结果。”并称:“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推进过程当中,鉴定结果将要如实地向大家公布。后续的处理问题,当然需要依据鉴定的结果进行处理,现在结果还没有出来。”

  消息一出,网上一片欢呼声,网易总监张锐和新闻主编亦因华南虎报道迎来第四季之功喜获晋升,但我还是怀疑,怀疑鉴定能否会使真相大白,怀疑国家林业局的真实用意并非“本着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对公众负责的态度”,且“对周正龙所拍摄的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依法进行鉴定”!

  首先,陕西省林业厅是虎照事件中的利益相关方,要求陕西省林业厅对虎照进行鉴定无异于将裁判权交给一方运动员,而且更深层次的问题是,陕西省林业厅在虎照事件中承担着一定的责任,正如周正龙所担心的:“如果是假的,是不是省、地(市)、县(很多官员)都会倒?”而在陕西省林业厅,这种如周正龙一样的担心的确是很有市场的。

  尽管在国家林业局的要求中是“要求陕西省林业厅本着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对公众负责的态度,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对周正龙所拍摄的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依法进行鉴定”,但作为虎照事件中的利益相关方,陕西省林业厅作为委托人,都难脱“吹黑哨”或者说人为影响鉴定结果的嫌疑!

  从现实说,在我国,行政干预司法的事并非没有先例,以权代法、以情代法、贪赃枉法的事例亦屡见不鲜,不胜枚举!本人就曾亲身亲历过某政府部门以未获批复的申请书(且批复部门亦书面证明未予批准)为收费依据向法庭举证,而法院亦违事实强行采信并予以支持,最终裁决某政府部门收费合法。

  在国家林业局要求陕西省林业厅对虎照进行鉴定的决定公布后,有人兴高采烈地评价此“表态意味着国家林业局的态度出现明显改变,已正式回应舆论要求鉴定“虎照”的呼吁,“虎照”真假有望最终水落石出。”但假若此表态的真实用意实为“明修栈道”,以让陕西省林业厅通过鉴定“暗渡陈仓”,用所谓的“权威鉴定”去维护周老虎为真虎的话,最大的好处就是你再也不能要求国家林业局重做鉴定,而真相或许就会因陕西省林业厅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的“权威鉴定”而得以尘封雪藏!

  现在,我最希望的结果是:我上面说的只是杞人忧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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